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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基本理念

  我國憲法肯定多元文化的理念,多元文化教育的精神亦納入《教育基本法》第2條中,顯示我國以法律維護多元文化之價值。臺灣為多族群融合之移民社會,加上全球化發展趨勢,文化交流與混雜之現象益為明顯,更凸顯多元文化教育議題之重要性。

  多元文化教育是尊重差異,考量不同文化觀點之教育,藉由教育協助學生對不同的種族、族群、階級、宗教、性別、語言等文化型態發展多樣性的認識與態度,從了解、接納,進而尊重與欣賞,減低對不同文化的偏見及刻板印象,發展跨文化素養,並有意識的覺察與批判主流預設的價值及運作,使不同群體與文化均有發聲及平等參與社會各項活動之機會,無須放棄自己獨特的文化認同,涵養自我省思與行動實踐社會正義的能力,這不僅是全球公民必備的基本素養,也是多元文化教育的核心價值。

 

學習目標

l 認識文化的豐富與多樣性。

l 養成尊重差異與追求實質平等的跨文化素養。

l 維護多元文化價值。

 

 

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

l 整體說明

n 我族文化的認同:中小學多元文化教育的推動,在於讓學生透過文化學習,了解自己的歷史、傳統及生活方式,了解我族文化、珍惜我族文化,樂於宣揚我族的文化,並進而能對我族文化進行創新、批判或傳承。

 

n 文化差異與理解:多元文化的內容不僅涉及種族、族群,還包括不同語言、性別、階級、宗教等不同背景群體。人際間互動與溝通的基礎在於願意理解與接受不同的文化,體認人我及不同文化間的異同,尊重並肯定社會的文化多樣性

 

n 跨文化的能力:多元文化教育協助學生跨越國內及國際間不同文化的界線,除了引導學生面對不同文化時具有正面的自我認同外,也能透過異文化的學習,有意識地探究自身和他人文化的獨特性,願意與不同群體及文化建立群際與合作關係,展現跨文化互動的能力,促進文化合作與交流。

 

n 社會正義:過去因單一文化發展的想像,而形成主流與弱勢群體之間支配性的宰制關係。多元文化教育並非只是理念或口號,需擴展至社會行動的層次,具體落實在日常生活中。透過課程活動與日常生活引導,減低或消除學生對特定文化的刻板印象和偏見,當有剝奪、歧視或宰制他族文化或群體之現象,能有意識的覺察並批判;面對文化衝突時,能對抗偏見及所有形式的壓迫或歧視,有處理及解決問題能力。多元文化教育希望學生能參與民主、落實人權,並促進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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