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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Taipei Municipal Daan Junior High School

公告彙整

送「臺北市政府員工使用資通訊裝置應注意事項」及 「臺北市政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基準」

{{ $t('FEZ002') }} 資訊組|

一、市府訂定「臺北市政府員工使用資通訊裝置應注意事 項」,規範各機關所屬人員正確使用公務網路及資通訊裝 置,以避免發生資安暨個資事件,本局重申使用資通訊裝 置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不得作為非公務使用及浪費資源等行為。 (二)應遵循網路禮節,不得惡意中傷或人身攻擊等行為。 (三)不得於網路直播、社群網站或公告欄等公開頻道揭露公 務機密。 (四)處理非公務事務應使用私人電子郵件,註冊外部服務帳 號密碼切勿與公務帳號密碼相同,以避免外部服務遭入 侵時造成公務帳號密碼外洩。 (五)連線公務網路資通訊裝置應符合「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且不得進行不法行為。 二、另市府規範各機關所屬人員對於資通安全維護工作獎懲標 準,依據「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第 二條規定訂定基準,適用本局及所屬機關學校,請學校依 權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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