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生教組|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下稱基金)114 年9月17日補償發字第11423004711號函辦理。
二、本案基金係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38條 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 本保障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本保險)制度之政 策性目標而設置,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監督之公 益性財團法人,對於符合本法第40條規定,即有
(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三)事故汽車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
(四)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等情 事之一者,本基金依法須對請求權人給付補償金,並向損害賠償義務人求償。
三、旨揭活動為提升全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含高職) 在學學生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金融防詐及交通安全等知 識,自114年10月1日12時至114年10月31日12時止,舉辦闖 關遊戲活動,並提供參與者抽獎機會,以達寓教於樂效 果
。 四、活動方式:於活動時間點選連結至本基金官網(www. mvacf.org.tw)功能項目E-learning之社會大眾,進入 「金融知識闖關遊戲」答題。
五、倘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羅偉倫,電話:02-87898897分機 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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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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