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函轉「臺北市大安運動中心暨臺北和平籃球館體育獎學金 實施辦法」
說明:
一、依據長佳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15年3月25日長佳字第 1150000202號函辦理。
二、旨案申請日期為115年4月1日上午9時至4月15日晚間6時 止,逾期不予受理。請各校踴躍推薦符合資格學生申請,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中心承辦人陳先生,連絡電話: (02)2377-0300分機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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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177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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