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Taipei Municipal Daan Junior High School

公告彙整

115-2九年級合作式技藝教育課程報名自09/21(一)至10/12(一),歡迎有興趣的學生到輔導室領取報名表。

{{ $t('FEZ002') }} 輔導室|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115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技藝教育課程實施計畫

115.09.07

  1. 依據:

(一)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中學生涯發展暨 
     教育及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及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課程大綱。

(二)本校生涯發展教育年度實施計畫。

  1. 目的:

  2. 協助九年級學生認識技術型高中職業類科之學習內容與未來發展方向,作為升學進路選擇與生涯規畫之參考。

  3. 提供職業類科試探機會,協助學生發展多元能力,增進自我統整,有效提 
        昇學習成就。

  4. 培養學生自我發展、創造思考及適應變遷之能力。

  5. 辦理單位:

  6. 主辦單位:輔導室。

  7. 協辦單位: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及導師。

  8. 辦理對象:本校對國中技藝教育課程與技術型高中職業類科有興趣者。

  9. 開設班別:詳如附件1
  10. 報名方式:有興趣報名之學生,需填寫報名表(如附件2),經家長、輔導教師 
             及導師簽章同意後,將報名表送至輔導室,始完成報名。
  11. 報名時間:1150921()1012()止。
  12. 遴選與輔導原則:
  13. 報名技藝教育課程學生,未超過技術型高中職群各班別欲錄取人數時,則報名該班別之學生全額錄取。

  14. 若報名技藝教育課程學生,超過技術型高中職群各班別欲錄取人數時,則依每生志願序分發。選課人數超過招生人數之課程,以隨機抽籤得出該課程錄取名單。未錄取者進入次一志願序分發,直至所有學生填報之所有志願分發結束。

  15. 技藝教育課程學生抽離課程之在校成績處理方式:

  16.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及臺北市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課程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辦理。

  17. 參加技藝教育課程學生其抽離課程之成績由技術型高中端進行評量,校內成績按節數比例將技藝教育學程成績併入在校成績計算。

十、經費:本課程所需經費自該學年度技藝教育遴輔費項下支應。

十一、本計畫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9-14|

{{ $t('FEZ005') }}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