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因應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依教育部115年8月27日臺教人(一)字第1150087887號書函、《教育基本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規定,請全校教職同仁共同遵守教育及行政中立原則。
一、校園及課堂應維持教育中立,不得利用教學、職務關係或學校行政資源,為特定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進行宣傳、拉票或其他支持、反對之政治活動。
二、課程涉及公共議題、民主法治或選舉議題時,應以課程目標及客觀事實為基礎,引導學生理性思辨,避免以教師個人政治立場影響學生,或針對特定政黨、候選人進行具政治動員性之評論。
請全體同仁共同維護校園教育專業與中立,提供學生理性、多元且不受政治立場干擾之學習環境。
以上
敬祝 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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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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